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浙人才〔2007〕184号)和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8〕75号)等有关规定,东阳市教育局下属学校计划面向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教师1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、岗位
岗位 | 数量 | 学校 |
初中心理 | 1 | 吴宁三中 |
二、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
1.招聘对象
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
2.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
(1)拥护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品行端正,有志于教育事业;
(2)身体和心理健康;
(3)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;
(4)专业要求:心理学。
三、招聘办法及程序
(一)发布公告
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***)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
报名方式:采取电子邮件形式。
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9月9日17:00止(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
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用PDF格式打包后发至电子邮箱:931002313@***,邮件名:“姓名+手机号码”。
报名所需材料:
1.《2023年东阳市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报名表》(附件);
2.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;
3.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、《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》(需所在高校盖章有效)、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4.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。
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供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,逾期作放弃处理,不再受理。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不能通过资格审查。
东阳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时,取消招聘计划。
(三)考试
考试方式:采取“笔试+面试”方式进行。
考试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。
1.考试安排:
(1)笔试。笔试内容为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基本技能。
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的入围对象。若不足规定比例,则按实际人数确定。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者取消笔试资格。笔试成绩当场公布,公布后进行面试。
笔试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、黑色水笔、2B铅笔、橡皮、卷(削)笔刀等考试必备文具。
(2)面试。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心理学相关知识专业素养。
2.考试分值及总成绩计算
笔试、面试均采用百分制。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*50%+面试成绩*50%。考试分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(采用四舍五入法)。
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70分,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、考察。
3.成绩公布:现场公布。
4.本次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教师招聘时有效。
(四)体检考察
根据考试成绩,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:1入围体检、考察。
1.体检。
体检标准按人社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作放弃体检,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均不予递补体检。
2.考察。体检合格后按照1: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执行。
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名单并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、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、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,缺额职位不再递补。
体检、考察工作实施前,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,按新规定执行。
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。
(五)聘用
拟聘用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,予以签约聘用。
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,逾期视同自动放弃,取消聘用资格。
在报名、考试、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,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,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http://***)。
2.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,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,做到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,严禁徇私舞弊,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。监督电话:0579-86688119。
3.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,由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。
联系电话:0579-866551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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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阳市教育局
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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