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单位
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。学校位于金华市区。
二、招聘岗位、条件及待遇
(一)需求计划
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共8人。
岗位名称、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(详见附件)。
(二)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范围不限,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。
(三)资格条件
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1.政治素质良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;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,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;
3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技能等条件;
4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;
6.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;
7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(含学历、学位认证书)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。
对专业条件的要求,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、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。
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,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。
对身体条件的要求,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,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。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。
(四)岗位待遇
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,实行聘用制管理。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。
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1.电子邮件报名。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17时(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,发送报名电子邮件(邮件主题设为“应聘xx岗位+姓名”) 到报名邮箱960595793@***,附报名材料,逾期报名无效。
报名材料包括:报名表(样式见附件,不能用其他格式简历代替);本人近期免冠彩照(jpg格式)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(pdf格式)、本科和硕研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(pdf格式)等。暂未取得硕研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的,提供所在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(pdf格式,未完成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提供足以证明其教育内容、在学状况以及预期毕业时间的材料)。
2.资格初审。报名期间,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。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,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。
3.应聘资格的确认。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,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,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,确认其应聘资格。
(二)考试
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,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,并分别按40%、60%计入总成绩。
1.笔试。初定于2023年10月12日在本单位举行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。
笔试内容: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及技能(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)。
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按1: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,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。
2.面试。面试日期安排在笔试后1天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入围面试人员需准备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(符合条件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《就业推荐表》或《就业协议书》原件)。
面试形式教师岗位为模拟上课,内容为岗位相应课程。非教师岗位为结构化面试。
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,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。(三)体检、考察
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(总成绩相同的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)按1: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,以委托的体检机构结论意见为准。
考察工作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办法进行,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。
(四)公示、聘用
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,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后,考核合格者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(五)其他
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,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四、纪律、监督与咨询
(一)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:
1.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(http://***,消息通知);
2.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(http://***,公示公告);
3.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(http://***,事业单位招聘)。
招聘过程相关信息(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)结果,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、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(二)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(三)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
监督电话:0579-82283073(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)
(四)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。
咨询电话:0579-82282403,82283180(翁老师、谢老师)。
学校本部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丹光西路51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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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8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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